长沙市第三届青少年儿童国际象棋冠军赛竞赛规程
一、 主办单位:长沙市教育局
二、 承办单位:长沙市学生体育协会
湖南省飞马国际象棋俱乐部
麓山国际实验学校
三、 比赛项目:国际象棋团体赛、个人赛
(一)团体赛分组:A组:中学组;B组:小学组;C组、幼儿组。
团体赛中学组、小学组每队20人(10男10女);幼儿组每队10人(5男5女),每队替补棋手男女各1名,有条件的单位可报多个团体。如女生人数不足,可用男生补足,允许参赛,但名次必须排在标准组队团体之后。
(二)个人赛分组:按等级分组:A组:1760分以上(含1760分);B组:1760分以下;C组:幼儿组。
四、 比赛时间:2012年4月29日—4月30日
五、 比赛地点: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国际实验学校
六、 参加对象:
(一)长沙市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
(二)长沙市各中小学学生、幼儿
七、 竞赛办法:
(一) 团体赛竞赛办法:比赛按团体对抗赛赛制进行。事先由各单位编排好台次及替补名单,台次必须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常青藤等级分由高到低排列,并由本次赛事指定官方网站(教育局官网、湖南省飞马国际象棋俱乐部官网www.feimachess.com)发布,于赛前公示3日,参赛年龄、单位、等级分等如有虚假,取消参赛资格,换为替补队员。情节严重者取消单位参赛资格。
(二)个人赛竞赛办法:按全国智力运动会个人赛超快棋赛制进行。
(三)比赛采用最新2009版的国际象棋竞赛规则,视参赛人数采用单循环或9轮瑞士制(电脑)编排。
(四)比赛时限:
1、团体赛每盘棋每方30分钟包干。
2、个人超快棋赛:每盘棋每方3分钟,每步棋加2秒。
3、4月 29日上午8:00开幕式,9:00开赛。
(五)名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出:
1、团体项目:场分;局分;直胜(只有所有同分的队伍都互相碰过),;布什霍尔兹(BUCHHOLZ)积分。
2、个人项目:积分;直胜;布什霍尔兹(BUCHHOLZ)积分。
八、 裁判员和仲裁:
(一)裁判长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常青藤等级分赛事总监提名候选人,供长沙市教育局选定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(二)仲裁:仲裁委员会由长沙市教育局、湖南省飞马国际象棋俱乐部、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各一名代表组成。
九、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:
(一)团体赛设个人台次奖,按组别各取前6名,前3名发奖牌和证书,4—6名发证书。
(二)团体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各组取前8名,不足8名减一录取,发锦旗。
(三)个人赛各组取前8名,冠军发奖杯和证书,2—3名发奖牌和证书,4—8名发荣誉证书。
(四)比赛以区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,以校为单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颁发锦旗。
十、 报名和经费:
(一)参赛团体和个人应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填写报名表,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,并附参赛队员身份证号码及户口复印件一份(须电脑打印,并包含身份证号码,以免误码)、一寸免冠彩照两张(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),否则无效。如虚报年龄,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。
(二)根据长沙市物价局批准(长F-3438)收费许可证标准;报名参加团体赛和个人赛收费:50元/人。(只参加团体赛收费标准为20元/人)。
(三)报名单按规定内容逐一认真填写(一式两份),于2012年 4月23日前将报名表以信函或电子表格形式寄送至:湖南省飞马国际象棋俱乐部,电话:0731-85458806,84222178,联系人:谢老师、邓老师,电子邮箱:feimachess@163.com。请将参赛选手年龄审核材料一并寄出。
(四)参赛队可派领队、教练各1名。4月28日下午3点在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小学部召开报到会议,请各领队和教练准时参加,不能参加会议者请事先告知,否则视同比赛弃权。
(五)大赛承办单位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备有中餐供应,需用餐者,请提前三天交费预订,每人每餐10元。
十一、其他事宜:
凡参加本届比赛所有人员必须缴纳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保险单(复印件),否则不予安排比赛。
本次比赛选手须自带棋具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